Liang Zhiping: Rule of Law as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during the Transition–An Internal Observation of China’s Legal Modernization

法治:社会转型时期的制度建构
──对中国法律现代化运动的一个内在观察

梁治平
一、“法治”,一种新的意识形态?
二、法治的两种概念
三、移植的法治?
四、传统与现代性
五、国家悖论
六、法治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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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lash of Taiwan Administration and Judicial Branch in Court

力华案开庭/法官怒斥:要金管会干什么

指银行局副局长包庇

〔记 者刘志原/台北报导〕力霸案承审庭长李英豪昨再度当庭发飙,因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林栋梁作证指出,未发现力华票券违法,李英豪当庭念出八十八年至今力华违 法事项,他说力华案这些人都该抓去关,并怒斥林栋梁包庇图利力霸、骗法官、「你领这份薪水干什么」、「要你们金管会干什么」、「可恶」。李英豪说,会研究 是否将林栋梁依图利及伪证罪移送法办。

力华案这些人都该关

陪席法官曾正龙更当庭表示,金管会处理力华案是「警察抓到小偷,没有送检察官侦办,只要求小偷分三年吐出赃款」,他说,金管会早在九十年间就发现力华票券涉有违法放贷等不法,却不处理,导致损害从九十一年的百亿元暴增至去年的一千亿元,根本是怠于行使职权。

台 北地院连两天传唤金管会副主委张秀莲等十二人作证,是因被告力华票券总经理陈义里、副总翁武夫等人指出,违法放贷给力长等力霸子公司卅亿元并予展延,是依 金管会公文办理,且透露是王又曾出面与高层沟通,法院遂决定传唤张秀莲等出庭。昨庭讯时,林栋梁表示,力华的缺失,银行局都有依行政裁量权监督纠正,李英 豪立即指出,力华连五年缺失无法改正,纠正还有用吗?

李英豪还说,力华九十四年违法增资一亿零五百万元,金管会不仅未移送法办,竟发文核准;林栋梁答称,没有核准,李英豪立即说,我都有数据,你明明有准,却说没有,根本是骗法官,且涉伪证罪。

林栋梁则称依法行政,没图利的动机、也没有骗法官,至于力华案有无违法「见仁见智」、「是判断上的问题」,银行局将来会研究移送法办的标准,至于若在九十一年就处理力华案是否就不会爆发力霸案,他认为也不一定。

至于前天作证时,也被当庭指包庇图利的金管会副主委张秀莲、前银行局长曾国烈等相关当事人,合议庭将在全案审理告一段落后,再评议决定将谁依贪污罪移送检方,另九十一年间发文同意力华票券借贷给力长等廿余家力霸子公司的财政部长李庸三,合议庭也将一并考虑如何处置。

 

柯伟林(William C. Kirby): 中国的国际化:民国时代的对外关系

中国的国际化:民国时代的对外关系
柯伟林(William C. Kirby)

一 导 言

无庸置言,民国时代的中国历史是由它的对外关系的性质所界定、塑造、并
且最终必须依此来解释的。众所公认,在过去二十年里柯文所称之为「着重内部
研究」的方法对中国近代史研究作出了许多贡献,但对于民国时代,寻求某种有
特色的「中国中心」的历史表述却未必恰是好处,因为这一时代的所有大事都具
有国际层面的影响。民国时代是以两个「新中国」的创立为界的:1912年的民国
和1949年的人民共和国。二者的成形都受到国际上各类动机的制约,而二者政府
之差异则显示了国际各种影响的增强。偶有中国人受到过早期民国议会实验的直
接影响,但每一个中国人将都经历了列寧主义和斯大林主义致命的混合体制:即
毛澤東所称谓的中国共產主义。 Continue reading

Red Hat Firms: History and Law

“挂靠”企业的历史和语法

郭锐*

0. 引言

解读历经改革洗礼的中国法律,我们面对的主要困难是“部落语言”[1]——中国的现代法律史是一部充满了“部落语言”的历史:从“包产到户”到“厂长负责制”,从“行业归口管理”到“政企分开”,从“官倒” 到“转 制”,没有哪个词出自现代法律,甚至在官方政治经济学体系中它们也无法得到说明。较之经常被悬置的正式立法,隐藏在“部落语言”中的规则也许才是真实生活 中的法律规则,因为这些规则实实在在影响了人们的日常行动,它们影响、修改乃至重塑了正式立法。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它们却行将隐没于“改革”、“与时 俱进”之类的宏大叙述中。如鲁迅先生所言,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往往与寻常百姓无关,研究我们时代法律,这些宏大叙述之外的“部落语言”无法回 避。

“挂靠”企业就是其中的一种。作为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概念,“挂靠”企业记录了国人在改革过程中付出的代价;作为现实中的法律问题,与“挂靠”企业相关的产权、贪污、偿债等案件至今仍是司法审判中的疑难问题。

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寻找“挂靠”企业据以产生的体制、民情诸方面的条件,建立历史与现实之间的关联;作者想要回答的两个问题是:1、经历了政府多年的整顿、打击,“挂靠”企业为何禁而不止?2、法院审判“挂靠”企业案件的困难来自哪些方面? Continue reading

Xiao Xuehui: A Critical View on Reviving Chinese Classical Learning

重估国学价值还是“弘扬”传统意识形态?——我看《重估国学的价值》
肖雪慧

一.谈国学,醉翁之意不在酒
读历史上的经典,不论中国的还是外国的,都非常有意义。至少,这是一个使人得以超越时空限制去接触前人智慧,了解过去历史经验的有效途径。就此而论,国学热的兴起是好事,毕竟,它可以促使人们去接触和研习我国历史上的经典。可如果兴国学的落脚点是在恢复曾经支配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国家意识形态上,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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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lie Hook: The Rise of China’s New Left

The Rise of China’s New Left

From: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April 2007

远东经济评论4月号

by Leslie Hook
作者:雷思莉·虎克(Leslie Hook)

香港中文大学政治学教授王绍光(Wang Shaoguang)一脸欣悦地斜靠在椅子里,表示中国正处在一个“引爆点(tipping point)”[1]上。“我称之为‘大转变(great transformation)’,” 他解释说,“除了经济政策外,中国如今第一次有了社会政策。”他说,因为社会和经济是深深交织在一起的,所以在经济改革之前并没有必要拥有一个独立的社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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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 Wejen: My Thirty Years of Studying Chinese Legal History

张伟仁:学习法史三十年

我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而开始学习法制史的,没想到竟然持续了三十多年。
在50年代,二次大战才结束不久,许多人对联合国所属的组织抱着很大的希望。我和一些在台大法律系的同学,都立志要去海牙国际法庭担任法官,以维护国 际的正义、和平,所以对国际法特别重视。此外,因为好奇,我还选修或旁听了不少政治、社会、经济、心理、人类、哲学等系的课,因而对法律背后的许多问题产 生了很大的兴趣。但是当时的法律教育由“注释法学派”当道,只着重法律条文的诠译,很少谈到那些问题。大四时上陈顾远先生的中国法制史,虽由名师执教,但 是当时流行一种看法:由于清末以来的历次法制改革皆以欧陆法制为蓝本,现行的法制已与传统的法制失去关联,如果真要了解现行法制的渊源,就得研读德、法诸 国甚至罗马时代的法制史才行。基于这种看法,大多数的学生,包括我在内,都对中国法制史这门课兴趣阙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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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 Jiyun: My Memory in the State Council

田纪云:我在国务院大院的记忆

 

12岁就参加了八路军,一直没有机会受正规高等教育,我又无政治背景,且长期在边远的地方工作,於我,中南海挺遥远的。但是,历史的大潮却把我涌入了中南海。

从秘书室到副总理,我在中南海红墙里度过了十二个春秋,这十二年给我留下的记忆太多太深刻了,很多事使我终身难忘。在这里,我讲讲当年国务院机关的风气。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