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显刚: 蓦然回首——华北人民政府法律观的文本分析

蓦然回首——华北人民政府法律观的文本分析

刘显刚[①]

载于《西部法学评论》(2008年第3期,发表时个别文字有更动)

时势也真改变得飞快,古之佳节,后来自不免化为难关。

——鲁迅[②]

我们知道,幻想的破灭不会产生真理。而只要多一分“无知”,就意味着“虚空”的扩大,意味着我们“荒漠”的增长。

——尼采[③]

如同我们不能根据一个人所想象之自己来判断这个人一样,我们同样也不能由某一种变化中之时代的意识来评断这一时代。

——马克思[④]

引 论

华北人民政府,是1948-1949年间在中国土地上颇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过渡性地方政权,它是共产党在前解放年代里区域性执政经验的最后一次大规模积累[⑤]。华北人民政府存续和运作的时段,也是国民党当局由局部失败到全面溃败、共产党集团由局部优势到全面胜利的时间。因于这样一种“时机”上的迭合,华北人民政府的许多政制举措也自然延伸到了共产党全国执政之后,并由中央政府在全国范围内推行[⑥]。华北人民政府的运作,一定意义上,亦可说是共产党全国执政的最接近也最具规模的“试点”。“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及其所属各委、部、会、院、署、行以华北人民政府其所属部门为基础建立工作机构”[⑦]——这一行政官僚体制的奠基性承接是一方面,对于本文而言,更具意义的可能是,华北人民政府存续期间所制订和颁布的法规法令“为后来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在制定法规、制度上作了可贵的准备。”[⑧]

历史地看,这些由华北人民政府所颁行的法规法令也的确是一种“先见之明”了,因为,它们中涉及普遍规制的很大一部分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之后被继续采纳,维持有效并扩大了适用的范围[⑨]

然而,对华北人民政府所颁行法令之全体做一分梳与评析,个人而言,既无必要[⑩]也 不可能。如题所陈,笔者更为关注的,其实是华北人民政府的法律观,或者说是其对待法律(体系)的态度,以及这态度背后所映现的政治逻辑与支援意识。具而言 之,这一法律观是至少三个层次命题的累加,其一,是有关法律是什么的一般认知与界定;其二,是对待国民党当局所订定之法律体系的态度;其三,是对其时人民 政权之下法律若何之问题的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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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 最高人民法院与合同生效要件

最高人民法院与合同生效要件

——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为例(1987-2007)

王军

“合同生效要件”的实质是:一个有效合同(即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的合同)应该具备哪些法律上的条件。自1987年1月1日“民法通则”施行至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施行的20年间,中国的合同生效要件发生了显著变化。这个变化不仅是立法上的改变,也反映在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之中。最高法院如何解释合同生效要件?如何以自己的方式改变合同生效要件?其理论基础是什么?本文试图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为例讨论上述问题。 Continue reading

高鸿钧:作为童话与神话之间的民主

 

民主,一个世俗幽灵,最先俘获了古希腊人,随后变成了一个时隐时现的童话。
当神灵的魔力不再无远弗届,君王的权杖不再至高无上,习俗的威力不再屡试不爽,人们忆起了那个古老的童话。历史上,它曾经毁誉参半,人们对它爱恨交加。但到了现代,它借助于理性的狂飙,在启蒙的波光中,在人权的呼喊中,在自由的旗帜下,几经辗转颠沛,升华为一个令人心醉神迷的现代神话。它先是风靡欧洲,继则席卷北美,至今颇有遍布全球之势,掀起的浪潮一波一波又一波,激起的争论一轮一轮又一轮。 

当世界历史进入了公元前5世纪,中国、古希腊以及印度等几个主要文明率先告别了蒙昧时代,开始自觉反思社会,理性探究人世秩序,大胆追问权威的正当性,系统设计政体与治式,精心建构道德伦理和典章制度。这标志着人类秩序从自发转向自觉,社会治理从顺应自然转向人为建构,人际关系从倚重血缘与情感转向诉诸政治与理性。所有这一切似乎展现了社会进步的希望和政治文明的曙光。然而,正如技术改进未必增加人类的自由,政治的自觉并未成为社会的福音。统一价值的确立压缩了人们的精神自由和思想空间,而标准制度的推行则使政治权力的统治趋于常规化和匿名化。在漫长的古代历史中,古希腊的民主和古罗马的共和不过是灵光一现,常态则是专制极权的不同变种。在古代,正如和平是战争的间歇,民主则是极权的喘息。如果说人类对自然的征服使得人对人的征服有增无减,那么,政治制度的完善则使强权对民众的压迫变得更加无懈可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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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雅明:暴力的批评

本雅明:暴力的批评(英文)

参考:

Colloquy Issue on Benjamin’s Critique of Violence

Critique of Violence Articles

Introduction: Violence and Critique
Carlo Salzani and Michael FitzGerald

Violence as Pure Praxis: Benjamin and Sorel on Strike, Myth and Ethics
Carlo Salzani

Prior to Law and Subsequent to Understanding: Benjamin as a Student of the Law
Stephanie Polsky

The Creature Before the Law: Notes on Walter Benjamin’s Critique of Violence
Mathew Abbott

Potentiality and Reconciliation: a Consideration of Benjamin’s “Critique of Violence” and Adorno’s “Progress”
Tim Finney

Between Violence and Law, Is There a Place for Justice?
Adam Lodders

The Ethics of Interpretation; Toward Critique Without Judgment
Lara Shalson

Interfaith Dialogue: A Deconstructive Site for the Cycles of Mythic Violence?
Elyse Rider

陈晓明:在绝境中思考法律与正义

Xu Zhangrun: Hayek’s English

许章润:哈耶克的英文

                                           一 

       哈耶克生于维也纳,长于维也纳,在维也纳接受了完整的人文教育,最终于故国撒手西归,一了百了,永息于斯城郊外。但是,综其一生,漫漫九十三载春秋里倒有将近40年是在英美度过的,而且因其巨大的思想影响获封英国爵位。特别是而立之后30年的宝贵年华,尽皆挥洒于英、美两国的明堂辟雍。不宁唯是,哈耶克的主要著述也都是以英文完成的,并借助英文的广泛传播性使自己的思想获得了世界性声誉。享誉广泛、影响深远的自由主义力作《通往奴役之路》刊行之际,《新闻周刊》上的一篇书评曾有这样的评论: 
      作者即使不是生于非英语国家,我们也可以说他的英文文采出众非常,他的文风高贵、节制而又恰到好处。   Continue reading

陈志武:美国往事

【陈教授文章写得漂亮,只是有一点似乎没有讲清楚。陈教授认为,美国建国之初负债累累,后来通过建立现代财政、金融制度发展得富裕强大,秘诀在于美国政府的贫穷逼得美国不得不建立这些制度。陈教授得出的结论是“有利于催生民主法治发展的格局包括许多方面,一是‘政府穷民间富’,另一个是国债金融市场。负债累累的政府是一个权力难以扩张的政府。”

陈教授讲的历史事实似乎不足以支持这个一般性的结论。政府之穷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成为制度创新的前提?恐怕美国一个例子不足以证明一般。另外,十八、十九世纪美国的成功案例能否成为当代效法的对象呢?在当代,拉美国家几乎无一不穷,却没有几个实现了制度创新;非洲很多负债累累的政府同时却是权力膨胀、腐败泛滥的温床,哪里见”权力难以扩张“的影子?

让我们对陈教授一般性结论稍加推演。如果“政府穷民间富”是向民主制度方向变迁的前提,似乎1970年代末中国政府的穷困可看作经济改革诞生的前提。不消说,这个看法至少过分简单。把经济改革看作是政府为支撑经济不得不为,忽视了建立在集权基础上中国政治生态,也忽略了意识形态变迁的巨大影响。

妄谈一番,看官见谅。】

美国往事

经济观察报 陈志武/文

两年半前,我在《治国的金融之道》一文中谈到这样一个事实:

“如果把公元1600年时的国家分成两组,一组是国库深藏万宝的国家,像明朝中国藏银1250万两、印度国库藏金6200万块、土耳其帝国藏金 1600万块、日本朝廷存金1030万块,另一组负债累累,如当时的西班牙、英国、法国、荷兰、意大利城邦,那么,从四百年前到十九、二十世纪,哪组国家 发展得更好呢?当年国库藏金万贯的,除日本于十九世纪后期通过 ‘明治维新’改变其命运外,到今天还都是发展中国家,而当时负债累累的国家,今天基本是既民主法治,又经济发达。”

在当前金融危机之下,重新回味那篇文章以及其中的故事和逻辑,意义具体又特殊。为什么当年负债累累的国家后来得到了良性发展,并根植出 民主、法治与繁荣,而那些政府富有的国家后来却停滞不前,甚至走向衰败?为什么不管是过去还是今天,一国的民主法治似乎与其政府负债水平高度相关——借钱 花的国家反而比最大化存钱的国家,更能催生出某种制度? Continue reading

乔治.奥威尔《政治和英语》

George Orwell, “Politics and the English Language,” 1946


Most people who bother with the matter at all would admit that the English language is in a bad way, but it is generally assumed that we cannot by conscious action do anything about it. Our civilization is decadent and our language — so the argument runs — must inevitably share in the general collapse. It follows that any struggle against the abuse of language is a sentimental archaism, like preferring candles to electric light or hansom cabs to aeroplanes. Underneath this lies the half-conscious belief that language is a natural growth and not an instrument which we shape for our own purposes.

Now, it is clear that the decline of a language must ultimately have political and economic causes: it is not due simply to the bad influence of this or that individual writer. But an effect can become a cause, reinforcing the original cause and producing the same effect in an intensified form, and so on indefinitely. A man may take to drink because he feels himself to be a failure, and then fail all the more completely because he drinks. It is rather the same thing that is happening to the English language. It becomes ugly and inaccurate because our thoughts are foolish, but the slovenliness of our language makes it easier for us to have foolish thoughts. The point is that the process is reversible. Modern English, especially written English, is full of bad habits which spread by imitation and which can be avoided if one is willing to take the necessary trouble. If one gets rid of these habits one can think more clearly, and to think clearly is a necessary first step toward political regeneration: so that the fight against bad English is not frivolous and is not the exclusive concern of professional writers. I will come back to this presently, and I hope that by that time the meaning of what I have said here will have become clearer. Meanwhile, here are five specimens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as it is now habitually written. Continue reading

Thomas Pogge: 论罗尔斯两种正义论之间的不融贯

 

论罗尔斯两种正义论之间的不融贯

Thomas Pogge

谢世民(中正大学哲学系)、吴瑞媛(清华大学哲学所)译

董玲审订

 

一、前言

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一书中,提出了一套国内正义论,用意在于为评价、设计和改革一个社会的制度秩序(基本结构),提供道德上的指引。1二十八年之后,罗尔斯出版了他的国际正义论:《万民法》。他把这部著作说成是国内正义论的延伸。

两部著作的关键都运用了思想实验,都藉助了一个想象的、由一群慎思明辨的理性人(或所谓的「协议者」)所组成的议坛(「原初场所」)。在国内正义论中,这些协议者代表个人,而且每个未来公民都有自己的代表;原初场所的设定则是在模拟人的自由与基本的平等关系。这些协议者的任务是去协议出一项公开的正义判准,以作为评比所有可行的基本结构之根据。在这过程中,这些协议者一方面要保护自己所代表的公民,维护他们的利益,但另一方面却隔着无知之幕,不知道这些个别公民的特征和处境。他们不知道自己所代表的公民有什么信仰、价值、品味、欲望和资质禀赋,甚至也不知道这些公民所在的社会目前处于什么样自然或历史环境,而在这种无知状态下,这些协议者必须对社会正义的公开判准达成同意。根据一连串复杂而严格的论证,罗尔斯试着去证明,这些协议者所会选择的,是一种自由主义式的公开判准,也就是他所倡议的、带有两项优先规则的正义两原则(TJ 266-7)。

在他的国际正义论中,罗尔斯以相当不同的方式去设定原初场所和操作他的思想实验。有四项差异引起我的注意。第一,慎思明辨的理性协议者代表各种民族,而非代表个人,因此国际的原初场所模拟的是,民族的自由与彼此的平等关系。第二,协议者所代表的对象,不是所有的民族,而是有选择性的,他们只代表生活在良序社会的民族,也就是那些依照自由主义的制度秩序来经营共同生活的民族,以及那些依照开明的或可接受的(decent)制度秩序来经营共同生活的民族,其余的民族(包括流氓国家、极度匮乏的社会、绝对王权的国家)则被排除在外,不具平等的地位,因此也没有受到同等的尊重和容忍(LP 4, 63)。第三,隔着稍薄一点的无知之幕,这些协议者知道他们所代表的,是实施自由制度的民族,还是实施开明制度的民族;因此,罗尔斯以两次思想实验分别去证明,自由制度民族的代表者彼此所同意的,和开明制度民族的代表者彼此所同意的,虽然独立达成,但会相同。第四,更重要的是,在国际的原初场所中,代表所被赋予的任务,和他们在国内的原初场所相比,有显著的差别:出乎大家的预料,他们的任务并不是去同意一项公开的判准,以作为评断、设计和改革国际制度秩序的根据,而是去同意一组良好行为的规则,以让参与合作的各个民族(相互期望彼此)去遵守。

这些差别都相当明显。我除了将讨论其中的第一项和最后一项之外,也将讨论一项较为不明显、但也很重要的差别。不过,先让我简要地评论一下这两种理论共同接受的、解答道德问题的一般理路、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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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 Hui: Left and Right in China

大陆的左派、右派名词来源与欧洲不同,在中国大陆,派别的划分都是以政府为参照系的。由于历史上政府一直是极左,因此在人们思想上有一个惯性:完全支持政府的就是极左,大部分支持政府的是左派,反对政府的是右派。可以说在九十年代之前,这种划分都是比较合理的。
    
但现在情况变了,大家都能看到。农民问题、失业工人问题、学生就业问题,基本上都是自由主义者提出来的。按常理,自由主义应该属于右翼阵营,对平等问题的关注较弱。但在国内,连他们都开始关注平等问题,表现得“左”了。说明目前的参照系已经偏向极右。
    
极左阵营一分为二。有一部分人停住了追随变革的脚步。如果说工人失业、资本家入党还可以被认为是“阵痛”和“权益之计”的话,国有资产的快速私有化却是令人心下雪亮。有些地区,在九十年代末,私有经济比重还只有百分之十几,但过了四五年,就上升到百分之五十到八十。这可不是什么私有经济的“优越性”,而是大家心知肚明的国有财产瓜分。私有经济再“优越”,也不可能几年就翻上几倍的。这些是目前坚持极左的“毛派”反对“邓派”的基础。
    
福布斯在二零零一年给出了中国富豪排行榜,中国大陆有形形色色的排行榜,但绝没有这张有用。中国公安们就按着这张排行榜一个个查下来,富豪们纷纷入狱。我可以一个个扳着指头数下来:在排行榜上位居第二的杨斌,通过奇迹性的行政“划拨”到3000亩土地获利七十多亿,贵为朝鲜特区行政长官的身份,在吉林被捕。在排行榜上位居第三的仰融,在华晨的权钱交谊中“栽了跟头”,入狱。不多举例,大伙也能知道是哪批人“先富起来”了。
    
极左分裂了,不少人可以归为极左与极右派系分裂。极左称为毛派,已经失去了实际的政治权力,转移到网上成为另一类反对派。现在有些网友看见极左派和右派都在批评政府,就想当然地认为执政者是中间派,其实不然。还有一点不能忽略的是:不少极左派系转型成为民族主义派系,我认为他们的转型是为了逃避面对国内现实问题。骂日本骂美国,多容易呀,多安全呀,也不需要什么判断力,中国做的就是对的呗!哪有谈国内问题那么难?